上海12月1日電 (記者 殷立勤)新建幼兒園均應開設托班,已建成幼兒園應根據所在區域適齡幼兒需求,通過改擴建、遷址、置換等方式增設托班。公辦幼兒園托班要“能開盡開、應開盡開”,鼓勵民辦幼兒園開設普惠性托班……12月1日起,《關於進一步促進本市托育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施行。
到“十四五”期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不低於4.5個,托幼一體幼兒園占比達到85%,社區托育“寶寶屋”街鎮覆蓋率達到85%(其中中心城區達到100%),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實現社區全覆蓋。
目前,上海市已有各類托育服務機構近1500個,提供6.6萬個托額,約60%的幼兒園開設托班,近70%的托育服務資源是普惠性服務,基本形成了幼兒園托班為主體、普惠性資源為主導的托育服務體係。2023年1月1日,《上海市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條例》正式實施,托育服務發展麵臨新形勢、新要求,相關政策也需進一步完善。為此,各相關部門組織研究製定《指導意見》,明確了上海托育服務體係的“四梁八柱”,即托育服務資源的四種主要形態、促進托育服務的八大政策舉措,不斷推進托育服務體係建設,更好地適應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
《指導意見》明確,上海市為幼兒家庭提供的托育服務主要包括四種類型:幼兒園開設的托班,主要招收2歲以上幼兒,提供全日製托育服務;街鎮舉辦的社區托育“寶寶屋”,主要為1—3歲幼兒提供臨時托、計時托等托育服務,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照護服務;各類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舉辦的托育機構,可根據幼兒家庭的實際需求以及場地、供餐等條件,提供全日製、半日製或計時製等托育服務;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各區家庭科學育兒指導站社區全覆蓋,每年為有需求的幼兒家庭提供不少於12次免費的科學育兒指導服務。
上海市以多種方式支持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和有資質的個人提供托育服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利用自有場地或與其他單位合作等方式,開展托育服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挖掘現有資源或建設相應規模的托育機構,解決本單位職工子女托育需求。鼓勵同一園區內、同一商務樓宇內的單位采用多種方式聯合提供托育服務,滿足園區內、商務樓宇內職工適齡子女的托育需求。此外,充分利用數字賦能托育服務,完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線上平台,發布服務和活動信息,匯集專業資源,為幼兒家庭提供線上谘詢、育兒知識學習等服務。
上海市托育服務將不斷推進托育服務資源增量提質和布局結構持續優化,更好回應居民托育服務需求,提供公益便捷的家庭科學育兒指導服務,助力家庭科學養育,建成高質量的托育公共服務體係。(完) 【編輯:曹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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